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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東靈通商標轉讓平臺地址:http://www.donglingtong.com)
《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雙方協商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
2、注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后,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
3、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
4、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5、轉讓商標時需一并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標。
轉讓注冊商標,應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續,且必須經商標局核準后,轉讓注冊才能生效。 轉讓注冊商標而不向商標局辦理有關手續的,屬于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行為,根據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將受到行政處罰,嚴重時還可能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
商標注冊前建議對您的商標進行商標查詢,以降低注冊風險,<如有疑問請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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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體商標可否轉讓?
集體商標不屬于單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屬于由多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的社團組織,即表明商品或服務來源自某一集體組織。這一集體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會、商會等工商業團體或其他集體組織,具體的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以集體成員的身份隱退在集體的背后。體現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點。集體商標所有權和使用權不得轉讓。
2、商標轉讓的形式?
注冊商標的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注冊商標的轉讓形式有:1、合同轉讓,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2、繼受轉讓,注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1)注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后,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2)作為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并或被兼并時的繼受移轉。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生注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3、商標轉讓途徑?
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直接辦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轉讓注冊應當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商標代理機構中的商標代理人對商標法律法規比較熟悉,商標業務較為精通,能比較準確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標局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標局發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做出準確的修改,使轉讓注冊申請的審查得以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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