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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詳情:
商標變更:在商標核準注冊后,如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并且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將其持有的所有注冊商標一并變更。未一并變更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商標局書面通知商標申請人。
若他人對注冊商標提出無效或撤銷申請的, 商標局將會把所有相關文件寄送到商標的注冊地址,如由于未及時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名義或地址,商標局的文件將不能及時送達,從而給注冊商標帶來負面消極的影響。
商標注冊前建議對您的商標進行商標查詢,以降低注冊風險,<如有疑問請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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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什么要及時辦理商標名義/地址變更?
(1)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它注冊事項的,應當向國家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注冊人必須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未一并變更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商標局書面通知商標申請人。”
(2)另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使用注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一)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二)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三)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四)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
(3)若有他人發現您有三年沒有使用的商標并對該商標提出撤銷申請,商標局所有相關的商標文件都會通過商標注冊證書上的地址郵寄給貴公司,如由于未及時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名義或地址,商標局的文件將不能送達貴公司,貴公司的商標有可能因此而被撤消(已有因此原因商標被撤的先例)。
2、什么情況下需要辦理商標變更
當商標注冊人的名義或者地址發生改變的時候,應向商標局提出變更申請,國家商標局核準后,發給注冊人變更證明并予以公告。若注冊名義或者地址發生變化,但注冊人沒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而繼續使用,那么注冊人的使用即構成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的行為,同時會影響續展、或被他人提出撤銷三年不使用無法做答辯導致商標權喪失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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